(相关资料图)
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宣布已对昨晚闯球场的邸某某行政拘留,并且罚他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,对这个处理应当说很多人是有预期的。对邸某某的行为警方做出法律规定之内的处罚是必然的,秩序的治理者不可能无动于衷。
不过很多人挺喜欢、欣赏那个男孩子,我认为这也不是舆论场不健康的表现。国外闯球场的事情很多,所造成的公害十分明显,因而公众对闯球场者的态度会更严厉些。在中国,这种情况也有,但客观说不多,所以公众尚未感觉到他们的破坏性,大家更容易往“足球就是帮人释放情绪”方向想。加上梅西等球星在中国受欢迎度很高,这次闯球场的又是个看上去“挺可爱”的小男生,所以大家对他的态度就呈现出包括“欣赏”“怪嗔”的多样性。
闯球场的行为无疑是错的,从法律和公共秩序的角度看,这一定性毫无问题。公众也清楚,这种事如果泛滥起来,必将严重扰乱球场秩序,因此虽然有人觉得行政拘留那个男孩,“处理有点重”,但我觉得这种争议不是一种严重的意见冲突。
我认为对此事就应该依法处理,但也无需要求舆论“统一认识”。现在的情况挺正常的,公安局的处理和公众态度我认为应当看成是一种“特殊、间接的和谐”。最后我想说,无论大家怎么看那个小男孩,都不要模仿他。
标签: